2015年9月29日,洛阳老城工商分局经检人员在互联网上发现老城区乳腺医院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为进一步查清事实,老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医院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老城区乳腺医院在互联网的网页中发布“乳腺微创活检技术是影像发现乳腺异常诊断的金标准;目前我院拥有空芯针活检-美国巴德穿刺活检系统,真空辅助活检-美国安珂真空辅助旋切刀”等涉及诊疗技术的广告,且该医院并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该医院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之规定和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第(一)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之规定。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洛阳老城工商分局对该医院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这是洛阳老城工商分局查处的首起互联网违法医疗广告案。(王承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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