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新疆木垒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贪污一案,该院联合县纪委、县检察院邀请了木垒县各村村委会主任、人大代表、纪检干部等12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让干部在旁听庭审中受到了一次“零距离”的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木垒县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占有高速公路补偿款,并以村民名义虚报农作物种植面积投保农业保险,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共计227666.8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对起诉的事实组织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现在十分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来法院旁听庭审,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也警醒自己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依法办事,决不能因私心贪念而越过法律的底线。(通讯员 陈兴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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