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犯罪嫌疑人汤某于2015年1月以来,在湖北省孝昌县建立网络诈骗窝点,购买高访问量的QQ号码后,利用QQ发布虚假信息出售苹果手机,对不特定人群实施诈骗,累计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该案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此类案件整个作案过程中,不法分子与受害人,甚至与其他同伙自始至终不曾谋面。不法分子人远在千里之外,即可实现对受害者或者其他同伙的远程控制或操作,从而成功实施不法行为。由于所涉地点众多,给警方调查侦破带来很大困难。
利用受害人心理行骗
今年10月16日,保定市公安局端掉一个涉嫌诈骗窝点,查获私刻公司、发票专用章以及大量客户资料、发货单,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今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与冯某从网上购买假纪念币、银条、化妆品及全国各地的个人信息,雇佣张某等4人,冒充北京藏品有限公司及电视购物买卖宝工作人员,用假名字和自编工号向全国各地人群打电话推销假纪念币及化妆品。
11月21日,秦皇岛市公安局抓获一名以微信推销玉石的电信诈骗嫌疑人肖某。经查,肖某于今年6月在微信上向秦皇岛市李某推销玉石,诈骗近万元。
据李国华介绍,最初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集中在打电话、发短信诈骗,随后逐渐发展到网络改号、盗取QQ号、微信作案。为增加欺骗性,不法分子紧跟社会热点,不断变换作案手法,精心设计骗术,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步步设套,有的假冒领导、亲戚、朋友,谎称“出车祸”“被绑架”“嫖娼被抓”;有的假冒企业单位,谎称“中奖”“欠费”“邮寄包裹”;有的冒充执法机关,谎称“涉嫌洗钱”“银行卡透支”,对受害人进行欺骗、引诱、威胁、恐吓。
紧紧抓住受害人心理,是不法分子屡屡得手的关键。今年5月,沧州市沧县公安局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利用QQ聊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经查,自2015年1月以来,刘某某化名“刘某”通过QQ聊天、打电话等方式,以做生意缺钱为由先后5次诈骗杨某1.22万元。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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