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旅客携带仿真枪支 被拘留

时间:2016-02-01 10:11:46  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雨 庞贺雷
导读:记者从北京铁路警方了解,近日,一旅客因携带仿真枪支进站乘车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记者从北京铁路警方了解,近日,一旅客因携带仿真枪支进站乘车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1月23日,北京铁路公安局管内的邢台东站安检员,在安检仪屏幕上,发现一行李中显示有疑似手枪状可疑物,安检员立即报告执勤民警,民警迅速控制携带者。经检查,在其行李箱内发现仿54式金属质地手枪一支和空弹夹一个。经有关部门鉴定为枪支,该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具有杀伤力。

  经审查,携带者崔某,男,24岁,辽宁省人,自称从小喜欢枪支,于2015年3月在辽宁某地摊购买该枪。崔称并不了解该枪支的危害性,四月份乘汽车来到邢台打工。1月23日准备从邢台东站乘坐火车回老家过年时被查获。

  北京铁路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崔某处以治安拘留,并收缴其携带枪支。

  北京铁路警方提示广大旅客: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严禁携带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进站乘车。凡是违反规定携带严禁物品的,警方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