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麦某抢劫一案,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麦某是一名29岁的女子,身材瘦小,胆子却很大,一日因身上没钱,想着盗窃来钱快,于是悄悄进入了阿克苏市一家属院内,试探着敲了敲一家住户的门,想确定屋内是否没人,结果开门的是一名9岁的男童,本以为大白天家中一定没人的麦某心中一慌,用刀威胁9岁的男童不许出声,并用绳子将男童的手脚捆绑在椅子上,做完这一切,麦某开始在家中翻箱倒柜的寻找钱财和值钱的东西,在大衣柜里找到了3.8万元现金,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找到了67克黄金首饰,之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现场。
男童的家长回家后发现孩子被捆绑着,家的物品被翻的乱七八糟,马上报警。公安机关经过调取监控和走访排查,当日就将麦某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强行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阿克苏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了量刑建议,一审法院依法采纳并作出了上述判决。(通讯员 胡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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