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乐陵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乐陵市司法局联合乐陵市纪委,按照“试点先行、创新创先、注重实效”原则,在全市开展“法纪宣传示范点”创建活动。
4月6日,乐陵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市纪委分管领导、乐陵市司法局局长王秀章、副局长刘书军、宣传科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座谈会以“法纪结合”为主题,重点讨论了示范点场所选定、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时间步骤、工作标准等问题,负责同志根据各自单位的工作特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并达成共识。
王秀章局长指出,市、社区、村三级宣传示范点内容应各具特色,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创新宣传形式,展现乐陵法治风采,以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崔永华)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