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5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石崖湾中队在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且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0时30分许,大队民警在辖区路面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G7***6/冀GN2*5挂福田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白堂乡岔路口,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李某出示的驾驶证颜色异常,且该驾驶人神色慌张,民警随即通过综合信息平台查询了网上信息。经核实,查询此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通过驾驶证档案编号查询网上信息与驾驶证信息严重不符,初步认定为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民警细心发现,李某涉嫌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经过网上查询,该车检验日期截止为2013年11月,而李某为了逃避检查,便找人在黑市上将车辆行驶证检验年限盖了假章,变造了机动车行驶证。民警对李某无证驾驶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对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进行了暂扣处理。
综上,李某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0元的处罚;李某使用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嫌疑人李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拟对李某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1000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车上路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无证驾驶害人害己。(通讯员 张伟 赵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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