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12个县市人民法院、15个派出人民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实地督导工作37次,查看资料1200余册,与干警座谈310人次,发现整改问题30余项,切实发挥了审务督察“利剑”作用。
此次审务督察从8月中旬到9月初,历时10余个工作日,行程1800余公里,创新督察方式,一改以往审务督察工作中的“老办法”,除对法院窗口建设、审判业务、庭审质效、规章制度执行、机关安保、车辆管理、院容院貌等“必察”项目督查外,还将“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三项治理”方面工作设为“新增”内容;通过把监督关口前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督察,增强督察工作的全面性、主动性。
在督察中,审务督察组以“听、谈、看、访”等举措开展审务督察。“听”,书面听取汇报;“谈”,与院党组成员及部分干部个别谈话;“看”,查看资料档案;“访”,明察暗访了解情况等5种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反馈和督查通报提出建议,立行立改、补齐短板,改正不足、促进工作;目前,被督察的法院、派出人民法庭均已全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切实增强审务督察的实效。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把开展审务督察作为“纪律教育年”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通讯员 焦演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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