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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盐百购物广场开展了一场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宣传活动。 2014年3月10日,一对父子相扶着走出了新疆岳普湖县法院立案大厅,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谁又能想到仅仅在两个小时前他们却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为了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对发展林业、保护林业,改善生态环境重要性认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刘营伍乡商庄村村民孙某现年32岁,前年因夫妻感情不和与丈夫宋某经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随宋某生活,孙某每月可探视女儿三天。但是,离婚的孙某每次看望女儿时,宋某总以种种理由阻挠、推诿孙某行使探视权,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执。 为进一步增强妇女维权意识,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深入庆云镇,开展以“法律温暖,家庭幸福”为主题的妇女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为全面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教育推进计划,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近日,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举措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2014年3月14日,新疆哈密市法院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医院院长、潞新集团卫生处处长王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利用职务之便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所收赃款62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为人民”的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2014年3月15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黄河口司法所在镇街开展了一场以“维权意识进乡村”为主题的“3·15”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山东省济南市十六里河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立足本职,采用传统普法手段和现代媒介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扩大居民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法律的知晓度,增加居民的法律知识,维护居民的权益,倡导公平守信的交易规则。 今年以来,为了提高民事调解案件的履行率,新疆疏附县法院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高度出发,不断规范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调解领域,规范调解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发生一起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事件,陵县梅镇法律服务所及时调解,运用“各个击破法”,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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