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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岳普湖县法院为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岳普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 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提升妇女干部的法律维权能力和水平,3月3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司法局和陵县妇联联合成立妇女维权法律宣讲团,召开了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培训班。 最近,山东省陵县神头镇某村发生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该镇司法所及时出击,与该村人民调解员配合,平息了这场纷争。 葛明玉(女,65岁)是陵县一退休工人。20年前与陵县一中学教师张宝林登记结婚,当时二人均离异,张宝林与前妻育有一子——张书彬,时年16岁。婚后第二年又生育一子——张书涛。葛明玉把张书彬视同己出,尽到了一个做母亲抚养教育责任。2004年8月张宝林与葛明玉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近日,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对舜尧小区一会员休闲中心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有人涉嫌赌博。 家住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城的马女士自丈夫肖某去世后一直与婆婆田某共同生活,对婆婆尽心赡养、悉心照料,现婆婆去世了留有一套房产。马女士来到临邑县公证处咨询办理继承权公证。 为做好农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司法局组织12名机关干警、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鲁权屯、腾庄等乡村集市,开展“法律进乡村春风行”活动。 2014年2月4日傍晚17时,山东省宁津镇司法所的值班电话铃声急促的响了起来,“我在县城东方家园小区门口被人打了,你们管不管啊!..........”一名男子的求助电话!此时,所长毕向东正与值班的同志办理交接班手续,但是,毕所长接完电话后二话没说迅速与同事驱车赶往求助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司法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法治文化植入公共设施,精心设计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 原告张某某诉称,2013年2月24日下午,被告徐某某驾驶小轿车在新疆岳普湖县阳光小区门前路段倒车时,将在小区门前路边步行的8旬老人撞伤,造成原告右侧大脑镰旁硬膜下血肿、左侧3、4、5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右下颌部撕裂伤、右肩部软组织损失等。为治疗上述伤情,原告花费医疗费等4万9千余元。 3月初,新疆阿克苏中级人民地区法院结合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阿克苏地区法院“十条禁令”》。新和县人民法院及时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讨论,将“十条禁令”翻译成维文,全院干警人手一份,便于日常学习和对照自省,确保学有资料、查有依据、改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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