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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根据当前办理的刑事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立法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刑事和解“四主动”机制,主动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延伸,确保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哈密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己初见成效,运用各种信息系统、短信平台、触摸屏系统系统等,让该院逐步走向“自动化”,提高审判、执行、办公效率的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更好的便利条件。 哈密市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最终目的,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切实延伸司法服务,全面提高为民司法水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保障能力,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树立法警良好形象,新疆疏附县法院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司法警察训练教程》的要求,扎实开展了以队列训练为基础的各项体技能训练。 “有创新才有作为,有作为才有地位。”这是河南省杞县检察院一直奉行的工作理念。正是执着于这一理念,近两年来,该院积极学习吸纳外地先进工作经验,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探索创新三个工作机制,使侦监、公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呈现勃勃生机,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快速发展。 近年来,哈密市法院始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 2014年以来,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作风建设提升年、中层干部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和“加强监督,转变作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活动,突出“六个事”深入推进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 “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整治“六难三案”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七个一”学习活动,确保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结合农村特点,推行“一片一庭一法官、一乡(镇)一站一协理员、一村一点一联络员”的司法公开模式,让广大农村群众就近、及时、准确知晓法院工作,了解司法信息,接受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东明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司法公开部署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在自选动作方面做到四个坚持,结合新媒体、便于公众参与等方式促进司法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增强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各族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真正把工作着眼点和着力点统一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院党组提出三项要求,增强全体党员干警的的党性锻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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