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来说,即使输了“官司”,但只要是输得明白,也会心服口服。这就能带动更多的纠纷走上依法处理的轨道,从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7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6位农民不服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的批复,在长春举行了一次行政复议听证会。因听证会结束的时间已晚,政府请6位“告状”的农民及其家属吃了顿便饭。这一顿饭,吃得农民们心里热乎乎的,也让笔者感受到了浓浓的暖意。
当前,中央正在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践行群众路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的要求十分明确,但如何在工作中真正地践行群众路线,却没有标准答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强化群众意识,把群众工作融化在日常的工作之中。
我们首先感受到的,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周到,请吃饭虽然是件小事,但并不是临时安排的,而是工作人员考虑到可能听证会结束的时间会较晚,农民人生地不熟,要找个地方解决吃饭问题也不方便,所以提前做了安排。如果没有强烈的群众意识,是不会考虑到这些细节问题的。
请农民吃饭,也挺合情理,并非“作秀”,根本不是为了请吃饭而吃饭。确实,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形式主义等无处不在。前段时间,广州市长在谈及慰问困难群众时就称送油送米基本上就是形式主义,话虽然讲得绝对一点,但确有一定的道理。因为,给困难群众送油送米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做做样子,根本没有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这就提醒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事时一定要把事情办到点子上,“讨群众的喜欢”,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更重要的是,办实事才能真正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农民“告状”,只不过是要求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显然他们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一方面能依法维护各方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因此,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既要据理力争、依法办事,又要充分考虑对方的立场,与人为善。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理应有更高的姿态。
请农民吃顿饭虽是件小事,却可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政府放低身架并不表明是在退让,而是释放出来合理解决纠纷的善意,这无疑有利于纠纷的最终解决。对农民来说,即使输了“官司”,但只要是输得明白,也会心服口服。这就能带动更多的纠纷走上依法处理的轨道,从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也正因此,请“告状”农民吃顿饭中蕴含的理念值得其他部门学习效仿。(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庾向荣)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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