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信访,依法治理极端上访事件
信访、司法各司其责;司法是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法治国家的良性运转主要依靠司法,信访只是保障权利的一种辅助方式,决不能以信访冲击司法。信访主要是党和政府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司法是法治国家的最主要解纷模式。应严格依据法院受案范围和信访受理范围的法律规定,使信访的归信访,司法的归司法。
信访主要处理的是不能通过诉讼解决的问题。司法问题不能通过上访解决,而应通过其内在的程序来完成。大量涉诉信访通过领导指示转向法院,改变了既定裁判的效力,严重消解着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法院变相成为信访办(维稳办),法官加入维稳队伍,此与司法本质相去甚远。要彻底解决当前“信访不信法”、“找法律不如找领导”的问题。
首先从法律角度界定“有理访”和“无理访”,针对屡教不改的无理上访者,应坚决依法处置,打造合法维权的社会氛围,让“无理访”没有市场。对于“牟利访”要坚决打击,建立惩罚机制,追讨其通过上访所获的不当利益。
对于非法上访要严格依法界定范围,一经核实为非法上访,则应坚决依法打击,该抓要抓,当判则判,决不能姑息。彻底解决“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现象。
其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从源头上减少极端上访事件发生,这是减少和杜绝极端上访事件的治本之策。极端上访多是针对政府而来,极端上访事件的源头多是因为政府不依法办事,司法机关不公正裁判。当前信访矛盾主要表现为干群矛盾,由反映诉求转化成打砸抢是对政府不满的发泄。当前极端上访事件多发的领域是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城建城管、涉法涉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有关部门不依法办事有很大的关系。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通过法治来限制和监督政府的公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依法打击并限制权力以收拢人心,这是当前创造稳定社会环境的要务。对于重大项目引进、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事先要进行风险评估,信访部门可以提前介入,与群众理性沟通达成共识。
一手狠抓干部作风,畅通信访渠道以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一手坚决打击“无理访”、“牟利访”和“非法访”,打造依法上访、理性维权、风清气正的信访环境,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信访的政治参与和权利维护的功能。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背景下,对于漠视群众合法诉求的官员要坚决问责,对于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做派要坚决查处。畅通和规范法治维权的渠道,适时制定《信访法》,彻底改革信访制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张红)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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