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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改革:还“利”“权”于人民

时间:2013-11-16 13:41:0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陈梁
导读:如果说35年前的改革开放是党中央“还利于民”的改革,那么今天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提出的各种改革,不仅仅“还利于民”,还要“还权于民”。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2日闭幕,三中全会公报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再到文化生态党的建设,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等。(11月13日新华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深化改革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如果说35年前的改革开放是党中央“还利于民”的改革,那么今天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提出的各种改革,不仅仅“还利于民”,还要“还权于民”。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指出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社会体制改革上提出健全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并且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些都是“还利于民”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带来的大发展使国家日益强大富裕,但是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造成了群众幸福感的降低,简政放权搞活市场、关注民生赋利于民,人民才能真正分享改革“红利”。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政治体制改革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完善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同时还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这些改革内容恰恰是对“还权于民”总体规划。尽管人民生活普遍富裕了,但是随着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参政议政的要求越来越多,而国家的管理、权力的约束,同样也需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群策群力才能做到真正的有序规范。

  十八届三中全会一系列的经济社会政治制度改革都围绕保护并扩大人民利益、尊重人民权利这条主线,更加注重落实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相信,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不断地制度创新,人民群众的“权”“利”会越来越丰富。(通讯员 陈梁)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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