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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权力岂能大过法

时间:2013-12-26 16:37:1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
导读:12月24日记者获悉,(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12月25日 新华网)

  12月24日记者获悉,(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12月25日 新华网)

  规定将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前法律只规定了亲属之间要回避,并没有把当真领导干部纳入其内。

  现在确实存在滥用权力的现象,并且不在少数。一些领导为了一己之私,任意干涉司法机关办案,不是自己的亲戚,就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为了某种利益而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徇私枉法。

  从最近各地区出台的各种规章制度来看,现在的官员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整个官场长期以来都存在许多诟病,只是整个社会都以一种默认的方式来看待这些公款吃吃喝喝、公车私用、权力滥用。

  所以说,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是光靠这些规章制度就能解决的,而是要靠全社会共同的努力,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舆论的压力等等,这些将成为最强大的社会力量,可以迫使领导干部们加强自我素质,尤其是领导作风的修养。

  各地在制定规章制度的同时,也可以反思一下这些现象来源,产生的原因等等,而不是一味的用硬性的规定来“压制”领导干部的欲望。首先,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是必然的,特别值得强调的是领导干部权力的规范使用;其次,建立起除纪委以外的监督体系,可以是媒体、社会舆论等等。这样一来,可以让官员们从内到外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谨慎,抵制欲望。(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许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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