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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裁判”

时间:2014-02-12 15:04:1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陈梁
导读: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经结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陆续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9日下午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局起步阶段工作和第一批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经结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陆续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9日下午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局起步阶段工作和第一批整改落实后续工作。(2月9日新华网)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所取得的成效无论是基层党员干部还媒体公众都是很称赞认可的。但是第一批活动毕竟更多是在“高层”党政领导,离普通群众毕竟太远,群众的直观感受并不明显。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不仅要吸收第一批成功的经验,还要结合基层离群众近、与群众亲的实际,将为民、务实、清廉与群众满意真正结合起来。

  教育实践活动,实质上是新时期用群众观点对全体党员干部再教育再洗礼。毫不讳言地说,今时社会普遍性对党员干部不满意反证了党、党员干部在有些工作上确实存在纰漏不足。党中央审时度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就是让增进群众的满意度。让党满意、让群众满意是这项活动的根本要求,也是党员教育的核心理念。教育实践活动搞得好不好,群众是唯一真正的“裁判”,最有发言权。

  要让群众满意,活动的开展就要跟着基层党员群众的需求走。不仅要延续第一批次反四风、整歪风的内容,还要增加内容,把满足基层党员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针对性。在安排内容、设计形式、运用载体上,要预先做好需求调查,了解群众关注点、把握群众兴奋点、找准为民着力点,做到量体裁衣、按需施教。总之,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尽可能多的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多实践具体工作,采取惠农富民的措施,做到自身建设与群众致富两不误,这样群众才会给教育实践活动打“高分”。(通讯员 陈梁)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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