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向家坝移民工程重点县屏山县已经从搬迁期顺利过渡到建设期,这期间,屏山县检察院共办理盗窃案件49件101人,经过简要统计分析,这些案件具有如下特点:
一、涉案人员中外来人员比例高。随着屏山县举城搬迁,经济建设、城区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不法分子也窥探上了该县搬迁的际遇,伺机作案。许多外来人员纷纷窜至该县,占屏山县检察院2013年办理盗窃案件人数的23.76%,或以商铺为目标,或以安置房小区为目标,或以建筑工地为目标实施盗窃。如张某、陈某某盗窃案中,据二人供述,正是因为了解到屏山县系搬迁县城,新开张的店铺众多,遂二人多次从翠屏区窜至该县,以营业门市为目标,分工明确,盗窃店主店内现金。
二、涉案目标多以“两车”为主。当前,随着该县城区建设的扩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电瓶车广泛进入百姓家庭,针对这些车辆的盗窃也呈高发态势,如该县2013年共办理盗窃“两车”案件 12件24人。
1.车辆停放配套设施不完善,防范措施不到位。该县新修建的安置房小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摩托车、电瓶车停放点,大部分车主回家后随意将车辆停放于楼道内,小区内无保安、无守卫人员巡视,再加上绝大部分车辆没有安装可靠的防盗报警装置,导致“两车”盗窃案件频发。如徐某某盗窃中,据其供述,作案时往往先用手触碰电瓶车试探车辆是否安装报警装置,确定没有安装报警装置后,才会下手盗窃。
2.盗窃成本低,手段专业化。盗窃工具多见于“T”型工具、自制内六角开锁工具、螺丝刀、剪线钳等物品,这些工具可随意在五金店内购买到,且价格不高。犯罪分子作案时多是用开锁工具迅速开锁,剪线再重新搭火的方式盗走摩托车。
3.作案多发生于前半夜时段,凌晨1点-3点时段是大部分人的休息时间,公安机关的巡逻也往往有所松懈,因此犯罪分子多数选择这个时间段盗窃“两车”。在该院办理的盗窃“两车”案件中,在这个时间段发生的案件占总数的98.4%。
4.被盗车辆容易销赃。犯罪分子得逞后,往往在很短时间凿改发动机号、丢弃车牌号后或寻找买主,或利用专门销赃渠道,迅速脱手。如熊某某盗窃案中,其偷盗了10余辆车辆,后转手卖给了自己的房东、邻居、朋友等人,再如肖某盗窃案、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肖某等人盗窃后将摩托车卖给专门收购赃车再销往成都、阿坝等地的朱某某。
三、吸毒人员、累犯人员比例高。吸毒人员为支付高昂的毒资,往往铤而走险,吸毒人员犯罪率居高不下。该院办理的盗窃案件中吸毒人员比例为11.88%。从审查的案件情况来看,其中有前科人员比例为13.86%,累犯占其中35.71%。(通讯员 龚霞)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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