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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涉检网络负面舆情发生的原因和对策

时间:2014-10-13 15:11:1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李陶鸿
导读:目前,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和高速发展,网络已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特殊的职业性质,已使检察机关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重点。

   目前,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和高速发展,网络已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特殊的职业性质,已使检察机关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重点。一丁点的负面火花,在网络舆论上很快就能形成燎原之势,不少涉检负面舆情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因此,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有效监测和管控,积极应对和引导,对化解网络舆论危机、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规范办案和执法监督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涉检网络负面舆情产生的原因

  1、执法办案中的失误与瑕疵未能及时妥善处理。

  近年来随着犯罪分子作案花样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高明、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给案件侦破和诉讼带来了很大挑战。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办案水平整体上有明显提高,但仍有个别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手法单一,缺少谋略,顾此失彼,办理的案件存在漏洞和瑕疵,不能较好做到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致使案件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得不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后,就四处上访告状,或借助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和炒作,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2、检察队伍中个别干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虽然近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都十分重视检察队伍建设,采取教育活动和大轮训等途径和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此项工作,使整体检察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了全面的、大跨度的飞跃和提高,但仍有个别干警跟不上队伍前进的步伐,自甘落伍和堕落,为图私利,违法违纪、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一旦事情暴露,就极易被各种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以及不明真相事实的网民在网上高度关注,甚至炒作,从而放大了队伍形象的负面影响,给检察机关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巨大损害。

  3、对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诉讼程序产生质疑。

  近年来,人们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三位一体”式行使引发了不少争议,也存在一些误区。他们片面地认为,检察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独自行使自侦自捕自诉职责,缺少诉讼程序上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和纠错机制,权力高度集中,不利于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的实现。所以,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的办案结果出现与人们的期望值有差距时,社会上就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而当这些怀疑又没有得到很好的合理解释时,就会引起网民的共鸣,引发不利于检察机关的负面舆情。

  4、广大民众诉求表达意识日趋增强。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知识层面不断扩大,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参政意识、监督意识开始觉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和利益诉求表达意识日趋增强,大量社会问题借助网络反映出来,其中很多网络舆情都会牵涉到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赋有查办职务犯罪职责的检察机关。现实中多不少案件当事人在通过正常途径或经过申诉信访没有得到其自认为的满意解决后,就采取将自己的诉求或不满加上吸人眼球的标题发布在网络,希望引起网民和媒体的关注与同情,以期借助网络舆论给检察机关施加压力,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二、涉检负面网络舆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筑牢防火墙

  据统计,涉检负面舆情绝大多数发生在网络领域,如要有效预防和应对涉检网络负面舆情,使其对检察机关损害达到最小化,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用完善的机制规范各项检察工作,筑牢涉检负面网络舆情发生的防火墙,紧紧把握预防和应对负面网络舆情的主动权。

  1、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处置机制。

  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 到涉检网络负面舆情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快速有效的应对机制。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舆情处置领导小组,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等业务部门设立一名涉检网络舆情信息员,对本部门可能诱发网络舆情危机的案件要及时全面掌握,妥善处理,将涉检负面舆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收集到的涉检舆情,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相应的判断和应急预警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总结评估机制,对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等情况要及时进行反思、剖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2、积极建立正确舆论导向机制。

  不少涉检负面舆情都是有关信息不及时向社会发布所致。有些检察机关对内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及时做到开诚布公的处理,而是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进行内部消化,引起不明真相群众的不满,在网上发帖进行发泄,导致大量网民跟帖热炒,造成检察机关处理起来非常被动。为此,对涉检的重大敏感案件或涉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检察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应敢于面对,勇于担当,坚决不掩盖、不遮丑、不护短,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检察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查清事因、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及时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努力抢占先机,把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对有重大影响的网络舆情,及时主动协调主流媒体,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稿等形式公布于众,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检察工作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3、完善检务公开机制。

  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信息互动平台,及时公开、公布检务活动。严格贯彻执行“检务公开”有关规定,对只要不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事项都要依法公开,同时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做好检察机关开放日活动,逐步拓宽、畅通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各种渠道,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决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等问题通过网络交流、在线咨询、网上论坛、问卷调查、回复网民留言等形式,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他们了解支持检察工作,和谐检民关系,进一步增加社会正能量。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铲除负面舆情滋生根源

  涉检负面舆情之所以时常发生,检察队伍建设、执法监督方面还存在薄弱之处和漏洞,也是引发负面网络舆情发生的主要原因。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之蛋。检察机关要想杜绝和减少涉检负面舆情的发生,必须从源头上查找根源,下大力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及办案能力和水平,增强自身免疫力。只有自身过硬了,才能立的正、行的稳,才能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涉检负面舆情的土壤,涉检负面舆情自然也就销声匿迹。

  1、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理论水平。

  政治思想素质是检察人员的灵魂,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将干警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引导干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当前“两会”精神,常抓不懈,不断提升和增强干警自身政治思想素质。

  2、强化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增强干警爱岗敬业意识。

  检察人员并非生活在真空里,在日常工作中,由于自身职业的特殊性,极易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拉拢和诱惑的对象,检察人员稍有不慎,就会受到腐化和侵蚀,甚至违法犯罪,给涉检负面舆情带来了炒作的空间。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爱岗敬业意识。通过不断开展职业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检察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高尚情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检察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不但要有坚定的政治思想、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风、严明的检察纪律作基础,而且还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加强教育培训,是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为此各级检察机关应当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的对干警进行法学理论、检察业务知识的培训,大幅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同时还要重点强化提高一线办案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据统计,涉检负面舆情的产生,大多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有关。由于个别干警办案业务水平不高,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成为了涉检负面舆情发生的诱因。为此,必须加强对一线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强化学习,进一步提高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切实达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不留涉检负面舆情滋生的空间。

  4、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干警言行。

  检察队伍建设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严格的科学管理机制是关键。在对干警八小时以内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也是预防和杜绝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有效途径。事实表明,一些涉检负面舆情不少是个别干警在社会上的开霸王车、说霸王话、做霸王事等不当言行所致。为此,必须教育干警管好“社交圈”,不该交的友不交,以防被诱惑利用; 管好“娱乐圈”, 自觉远离灯红酒绿之地,以防染上不良习气;管好“生活圈”,教育干警要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管好“家庭圈”,要求干警对自己配偶、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加强教育,防止他们利用自己职权和影响力违法犯罪,给检察机关带来负面影响。

  总之,面对不断涌现的涉检负面网络舆情,我们既要认识到其对于检察机关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严重损害,也要从负面事件中清醒地看到我们在队伍建设、办案和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和不足之处,从而为下步全面改进和完善各项检察工作增强了压力和动力,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吃一堑而长多智,未尝不是件好事。因此,检察机关面对涉检负面网络舆情时,既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妥善进行处置化解,力争把对检察机关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更要下大力气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廉洁公正执法和化解社会矛盾来有效预防和杜绝涉检负面网络舆情的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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