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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践行“四有”要求必将大有作为

时间:2015-01-15 15:29:05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攀言
导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日上午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日上午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来源:1月13日 《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郡县安,则天下治。”县一级自古以来在我国的政治构架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级,县委书记作为该级政权的“一把手”,不仅是中央、省、市政策路线方针落地的践行者,同时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是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发挥的是“桥梁”和“纽带”作用,其作用不可谓不大。

  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县一级在同样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处于关键地位,这也决定了县委书记更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发挥应有作用。

  因此,每一名县委书记都要始终坚信习近平总书记的“四有”要求,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以“四有”为从政“标尺”,以“四有”为基准,以“四有”为座右铭,自觉炼好“四有”“定海神针”,并将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发展不违科学之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做出贡献,这样的县委书记必将是一个纯洁的人,高尚的人,人民群众所欢迎的人,也定会成为无愧于组织的期望、人民的重托的好干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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