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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15-02-03 14:17:4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田源 朱杰 程淑惠
导读: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启用以来,截止至2015年1月,S省S县法院利用该系统共进行司法查询132875次,单位反馈信息103541次,涉及被执行人3956人,查到有财产的案件8341件,累计查出银行存款1.3亿多元。

   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启用以来,截止至2015年1月,S省S县法院利用该系统共进行司法查询132875次,单位反馈信息103541次,涉及被执行人3956人,查到有财产的案件8341件,累计查出银行存款1.3亿多元。

  通过司法实践,该院发现利用该系统办理案件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查询难度大。被执行人在各银行所开设的账户可能多达几十个,且可能不在同一个地方。在实际工作中,要查清这些数量庞大的账户,难度非常大,仅是出具查询手续就占用了办案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反馈不及时。个别联网单位信息反馈速度慢、不全面,甚至反馈错误或根本不反馈。通过网络查询,有的案件查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当办案人员到达银行服务网点进行冻结或扣划时,银行网点却反映该账户已被销户,网络查询余额系当事人两年以前销户前的数额;个别案件查询的余额,系当事人贷款额;部分网络查询信息与银行柜台信息的名称、金额、账户不一致;个别银行拒不反馈查询信息。

  查控功能受限。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尚未实现查、控一体化,司法实务中,“查”与“控”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在这个时间差内,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可能被转移。

  据此,提出建议如下:

  加强信息化应用。要以全息化法院建设为依托,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构建批量、集约、分段执行模式,提升执行效率。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五进”、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联网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其及时、全面、准确反馈办理结果,实现查询数据的准确和高效,防止不反馈及错误反馈等现象的发生。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银行、税务、国土资源、房产、车管等部门的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达到“应查尽查”;鼓励和支持其开发批量自动查控功能, 逐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以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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