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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全社会对法治的普遍信仰

时间:2015-04-01 15:25:5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李源 隋实瑜
导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

  为了适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常态,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的效果,我认为必须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建立。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在正确的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因此狠抓基层普法干部工作理念的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已经成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牛鼻子”:要不断深化普法传播的理念,把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形式;要不断深化人文的普法理念,承认和重视普法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

  再次,当今社会是高度信息化的社会,甚至有很多人感叹是“信息爆炸时代”,我们必须顺应这一趋势,加大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着力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把法律法规、法治建设资讯、热点社会问题法律解读和法治舆论引导等作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向广大网民提供法治宣传教育资讯,最大限度地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为广大网民提供全面、权威的法律知识,着力引导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上的法治舆论导向。

  第四,始终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组织诸如参与行政复议、旁听案件审理之类的实践教学和采取典型案例、视频课件等生动教学方式,以丰富的普法内容,多样的普法形式,接地气的普法内容,真正将领导干部的普法做细做实。同时必须切实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既要从源头扎紧规范的篱笆,又要建立刚性的考核机制,运用纪律和组织等手段督促领导干部“真学、善用、坚守”,在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头脑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等理念,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的事情发生。

  最后一点,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人群。“要坚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重点,将法治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这是《决定》中明确提出的。我们说法律进课堂,提了多少年,虽然也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多实效,但是从全国范围来说,绕来绕去从来没有进过大纲,从来没有进过正式的教材。就算进课堂也是业余时间的课堂,课外活动的课堂。此前教育部门有一个不成文规定,中小学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是只减不增,所以法治教育一直挤不进去。其实将中小学中属于智力开发和知识增加的数物化、外语等内容适当减一些,将文化性质的、养成性质的、道德观念性质的内容从小就要纳入进去是很有必要的。数理化不是不重要,但是大学里还可以学,而养成教育的东西,小时候养不成,大了就晚了。可以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解决了法治教育三十年来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也是一个关键问题。2月份,教育部已明确提出“在2015年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我们必须顺势抓住这一机遇,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治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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