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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挪用公款炒股”何谈执政为民?

时间:2015-05-27 15:12:1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马珏
导读:从2010年至2014年,4年内,掌管财务的毕政峰,53次挪用公款进行炒股、消费,累计金额达1180余万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对桂林市公路管理局一财务处原处长毕政峰提起公诉。

   从2010年至2014年,4年内,掌管财务的毕政峰,53次挪用公款进行炒股、消费,累计金额达1180余万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对桂林市公路管理局一财务处原处长毕政峰提起公诉。(5月25日 红网)

  在这起曝料新闻里,“处长、1180余万元、炒股”几个重点字眼又一次牵扯公众的神经。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认真工作励精图治,而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福利,此举是否与群众路线相违背?

  毕政峰出生农村,他刻苦上进,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工作勤恳努力,颇受领导赏识,在仕途上平步青云。2005年5月25日,年仅35岁的他被任命为平乐县公路局副局长。2008年5月,被借调到桂林市公路管理局审计科工作,并兼任该局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下称退管办)会计,之后又被抽调到了龙胜公路资源至河口段(龙胜境)工程建设办公室任财务处长兼会计。

  可能就是源于他这种在仕途上的一帆风顺,他的党性和为民服务、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的弱化,为他日后走上不归路埋下了隐患。2007年,股市进入牛市,很多股民赚了钱。毕政峰周围的一些朋友同事同学都因炒股发了财,开上了小车,住进了新房,他也幻想“一夜暴富”随大流加入了股民大潮中,从此便踏上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疯狂炒股的歧途,在背离群众路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所谓官有官道,为官者追求的应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如果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腐化坠落,把手中的权力和职务之便当成敛财的工具,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官途”很快就会走到尽头,坠下万丈深渊,死无葬身之地。

  “当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毕政峰的被查处又一次警醒了那些已经发财或者准备升官发财的官员们,权力属于人民,必要用于人民,也只能为人民谋利益。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不容我们忽视的问题点:毕政峰从2007年挪用公款炒股,到2014年携款潜逃,前后7年时间里其他人都在干什么呢?7年时间财务监管审计何在?当退休工人工资早已不能及时发放,相关工作不能及时开展之时,桂林市公路管理局为何充耳不闻?这无疑暴露了基层单位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管上的漏洞。如果按照账实分离原则和财务审批制度,不给任何领导和人员一手遮天的机会,是不可能造成巨额公款被挪作“投资”之用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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