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债主催债不得法 反赔钱

时间:2015-08-26 17:05:3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邹爱东
导读:居民胡某给朋友借了几万元钱,但几年过去了,朋友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推脱,心急的胡某为催促朋友还钱,找上了朋友的弟弟孙某,逼其还钱,谁知胡某“病急乱投医”的方式不仅没要回借款,反而给自己惹下了大麻烦。

   居民胡某给朋友借了几万元钱,但几年过去了,朋友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推脱,心急的胡某为催促朋友还钱,找上了朋友的弟弟孙某,逼其还钱,谁知胡某“病急乱投医”的方式不仅没要回借款,反而给自己惹下了大麻烦。

  朋友借钱不还,心急错扣人车

  事情还得从2013年说起,居民胡某一直拿不回借给朋友的钱,心急如焚,用了各种办法,对方只是一句“没钱”就将他打发了。2013年9月的一天,吃够了“闭门羹”的胡某在某商场门口,刚好碰到了朋友的弟弟孙某,胡某心想反正他们都是一家人,问谁要钱都一样,朋友不还钱,就问他弟弟要,于是上前理论。

  孙某一听胡某问他要钱,说谁借的钱你找谁去,说完转身就走。本就因朋友迟迟不还钱,积怒已久的胡某,一气之下冲上前,趁孙某不注意将其车钥匙抢走,两人因此发生争执,但胡某说什么也不还车钥匙。

  无奈的孙某只好报了警,但警方告知这属于经济纠纷,孙某应该向司法机关请求处理,但孙某因个人原因,直至2014年11月才将胡某告上法庭。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