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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村官”集体贪污案续:赃款金额升级

时间:2015-11-10 16:55: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导读:曾轰动一时的浙江永嘉“村官”集体贪污第一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重审该案,在此前追缴7234万余元赃款的基础上增加追缴2600余万元,该案目前共追缴赃款金额高达9911.5万元。

  重审追缴金额增加两千余万

  2011年8月,新桥村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百余套安置房被村干部和代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瓜分,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经多方调查,案件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余乾寿等人于2012年被刑事拘留。

  这些钱都被用到何处?

  余乾寿说,这些钱主要用于买房买车了。

  他购买的温州曼哈顿小区的一处住宅,购买价500多万元,装修又花了170万元左右;购买的温州信河街房产,购入价格500余万元。

  他花费230多万元给自己买了保时捷和雷克萨斯轿车,又买了两辆奔驰和一辆宝马分赠给3个女儿。2009年,小女儿出嫁,在村里热热闹闹办婚礼,仅酒水和嫁妆就花费上百万元。

  该案经永嘉县人民法院重审后认定,被告人余乾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819.5万元,上缴国库;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返还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民委员会。

  此外,被告人王启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230.4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陈伟荣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杨金龙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761.4万元,上缴国库。

  据此计算,仅上述4人被追缴的赃款就共计9911.5万元,比此前追缴的赃款7234万元增加了2600余万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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