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1日,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法官耐心调解了一起故意伤害自诉案件,自诉人自愿放弃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近日,一位当事人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来到伽师县人民法院要求立案,经审查,原被告双方在土地承包合同当中明确约定,双方发生纠纷后的解决方式为向喀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的所争土地在伽师县境内,被告住所地和居住地都不在喀什地区。就该案的管辖适用,立案庭的法官召开了庭室会议讨论。 为了更好地做好社区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让辖区更多居民群众更直接更有效地了解法律援助,参与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 9月1日下午,在《法律援助条例》实施13周年之际,和博士生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与社区办联合,集中迎宾社区、春风社区、古城社区群众开展了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活动。 2015年9月,正值哈密瓜成熟上市之际,顾某某雇佣李某某二人在伊吾县淖毛湖镇某信息部与朱某某、吴某某签订哈密瓜运输合同,合同约定承运目的地为安徽省阜阳市,并收取预付运费10000元。当车辆承载货物运输至河南省商丘市时,顾某某让李某某二人向货主谎称车辆在西安附近发生故障,随后三人将两车哈密瓜在商丘市、永城市卖出,顾某某获取赃款6万元。 走进湖北襄阳樊城区汉江路瑞源纺织厂区,宽广的场区,一排排耸立的厂房,就是在白天,我们走进时也有些害怕。就在这里,连续多天的深夜里,嫌疑人温某潜入进来,盗取场区内变压器上的铜管和铜线。 50岁的言某因生计在7栋高层工程进行塔吊修理,在作业的过程中受伤,事故导致言某手指被压断,现言某因赔偿事宜与雇主闹上法庭。 俩90后小伙来在吴某的餐厅从事厨师工作,按理说人家辛勤劳动有权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吴某成作为餐厅的管理者有义务支付两小伙的劳动报酬。但是,这个纠纷就是由俩小伙到吴某的餐厅要工资而引起双方厮打,结果导致一方轻伤。 新疆塔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互联网+”大背景,积极探索如何利用新媒体提升司法公信,创新新媒体工作的管理和运用,进行资源整合、扩展并集中管理。 “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山东省禹城市不断强化普法工作创新,破解农村法治工作难题,在各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率先创建了100个“法治社区”,实行社区律师制度,选聘社区专职调解员,通过开展法律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解决了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法律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012年5月,杨女士在父母的资助下付首付,按揭贷款10年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2013年9月,杨女士与高某结婚,杨女士与高某均系再婚,杨女士带着一个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婚后三人一起生活,居住在杨女士婚前购买的房子里,杨、高两人共同偿还房子按揭贷款。结婚之初,两人感情尚好,家庭和睦。时间久了,因思想观念和处事方法的不同,导致两人常常为了生活琐事争吵,后来高某赚钱只供自己吃喝玩乐,不尽家庭义务,回到家还故意找茬与杨女士吵架,甚至动手打骂。 “感谢你们帮我调解纠纷,让我顺利拿到赔偿款。”8月8日,在山东省齐河县司法局晏北司法所人民调解办公室内,晏北街道开泰社区居民王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从居民刘某手中接过5000元的赔偿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