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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扑救对策

时间:2014-04-01 16:18:4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彭奕冲
导读: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其丰厚的文化底蕴、奇特的建筑构思令人叹为观止,但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其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等又为建筑安全带来巨大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文物古建筑群火灾防控措施

  (一)落实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古建筑单位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寺庙的主持、方丈等管理者应对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1)是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狠抓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内部人员或游客的消防安全行为。(2)是要组建寺庙义务消防队,并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防火和灭火技能,具有一定的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3)三是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创造条件建设固定消防设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工具,要使内部人员都会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全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四是要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古建筑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能整改的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给予财力支持,切不可养患成灾。

  (二)保留民族风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在不改变建筑原貌风格开展寨改、房改、电改、灶改、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技术措施。(1)对可燃构件进行阻燃处理。直接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涂防火涂料时要求不能改变古建筑的可燃构件及装饰物等的色彩质地和尺度。对古建筑的木质部分(如木楼梯、木墙面、木吊顶)等应在保持原状的前提下涂刷透明的防火涂料进行处理。可借鉴黔东南州部分县市推广使用的木楼防火阻燃液“燃必克”。(2)加强自动报警系统建设。根据初起火灾较容易扑灭的原理,在不影响原有古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古建筑风格的前提下,安装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烟气控制及向消防人员自动报警的通讯系统。也可利用先进的红外线光学探测技术,采用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以及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同时还可以借鉴雷山西江“千户苗寨”使用的图像型火灾探测报警系统。(3)推广使用新型能源。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天然气等新型能源代替木柴、煤炭等燃料,减少房前屋后可燃材料堆积容易引起火灾的不安全因素,降低火灾发生的机率。

  (三)严格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古建筑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要支持把严格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作为预防火灾的重要工作。(1)是要管好动态火源。所谓动态火源,是指不固定的火源,如吸烟、明火作业等,其用火的地点、场所不固定。在古建筑内不得吸烟,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作业。不管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游客,吸烟后不得乱丢烟头。(2)是管好生活区用火。一般的古建筑单位,生活区是允许用火的,如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等,但要严格管理,用火后要及时熄灭。(3)是管好用电。电视机、计算机、空调器等电器具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更不可超负荷用电,对临时用电要审批,用后及时撤掉。(4)是管好燃烧液体。古建筑单位内一般不得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液体,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火灾。厨房使用食用油时也应防止引起火灾。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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