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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涉检网络负面舆情发生的原因和对策

时间:2014-05-29 17:35:4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
导读:目前,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和高速发展,网络已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特殊的职业性质,已使检察机关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重点。

  二、涉检负面网络舆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筑牢防火墙

  据统计,涉检负面舆情绝大多数发生在网络领域,如要有效预防和应对涉检网络负面舆情,使其对检察机关损害达到最小化,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用完善的机制规范各项检察工作,筑牢涉检负面网络舆情发生的防火墙,紧紧把握预防和应对负面网络舆情的主动权。

  1、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处置机制。

  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 到涉检网络负面舆情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快速有效的应对机制。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舆情处置领导小组,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等业务部门设立一名涉检网络舆情信息员,对本部门可能诱发网络舆情危机的案件要及时全面掌握,妥善处理,将涉检负面舆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收集到的涉检舆情,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相应的判断和应急预警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总结评估机制,对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等情况要及时进行反思、剖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2、积极建立正确舆论导向机制。

  不少涉检负面舆情都是有关信息不及时向社会发布所致。有些检察机关对内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及时做到开诚布公的处理,而是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进行内部消化,引起不明真相群众的不满,在网上发帖进行发泄,导致大量网民跟帖热炒,造成检察机关处理起来非常被动。为此,对涉检的重大敏感案件或涉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检察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应敢于面对,勇于担当,坚决不掩盖、不遮丑、不护短,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检察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查清事因、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及时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努力抢占先机,把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对有重大影响的网络舆情,及时主动协调主流媒体,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稿等形式公布于众,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检察工作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3、完善检务公开机制。

  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信息互动平台,及时公开、公布检务活动。严格贯彻执行“检务公开”有关规定,对只要不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事项都要依法公开,同时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做好检察机关开放日活动,逐步拓宽、畅通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各种渠道,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决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等问题通过网络交流、在线咨询、网上论坛、问卷调查、回复网民留言等形式,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他们了解支持检察工作,和谐检民关系,进一步增加社会正能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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