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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时间:2015-08-25 17:04:1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陶遵臣 张东伟
导读:随着资金流动成本降低和信息交流的便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也出现了多发性的趋势,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给侦破此类案件带来更高难度。如何针对这些新特点、新手段,有针对性地予以打击和防范,成为我们目前亟需研究的课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多发的原因

  违法犯罪成本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难以被发现,且回报率非常可观。即使被发现,数额一般不大,大多补缴税款或者罚款了事。这种状况直接造成虚开发票行为屡打不绝,行为多发。从当前的情况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多发在一些进货成本低而利润空加大的行业,比如医药行业。这些行业为了保证利润,需要增加虚假成本。一些定税企业也是多发区域,比如加油行业。这些企业针对的客户有许多不要发票,节省的份额就成为此类犯罪攫取的对象。

  打击取证难。由于此类犯罪涉嫌人员多,资金周转环节多,流通量巨大,不易调取与分析。另外,为了逃避打击,犯罪分子不惜造假账、做假证据。要想从大量数据中去伪存真,剔除无用的证据,找出有用的证据,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另外,犯罪分子为了不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往往通过购买等手段,取得等量的进项发票“堵窟窿”,延长犯罪行为被发现的时间,在获利后溜之大吉。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打击对策

  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对此类犯罪露头就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虽然侦办难度大,取证难。但是,任何一类犯罪都是有迹可循的,假的就是假的,即使伪装的再好,也会漏出蛛丝马迹。有的时候,伪装被戳穿,往往会成为证实其犯罪行为的有力证据。比如讲通过资金流转来看,真实的交易与伪造的资金流是有本质区别的。一旦与其他物证印证,就会露出马脚。犯罪分子往往无法自圆其说,只能认罪伏法。

  多部门联动,多警联动,形成震慑犯罪的高压态势。经侦工作目前试行“三个延伸”,即向派出所延伸、向行政部门延伸、向企业延伸。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要进行有效的打击和遏制,就必须把三个延伸落实到实处,多警联动、多部门联动,争取其他行政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提供线索与证据。与企业多联系,对此类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对我们公安部门来讲,我们已经在派出所建立经侦工作室,有专门的经侦工作联络员。我们的社区民警与小企业、小公司直接接触,只要用心,就可以发现此类犯罪的线索。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加大对人员的掌控力度,最大限度避免一些流动人员通过开“皮包公司”从事此类犯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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