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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事故现场没有目击者,推定司机负全责,经调解,被告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余元。 被告艾某为被告阿某购买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2013年12月某日,艾某驾驶该车与过马路的阿某相撞,造成该车乘坐人员左某受伤。2014年左某向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左某的医疗费等合计140000余元由左某自行承担11000余元,被告艾某承担120000余元,被告阿某承担9000余元。 别小看沈某是一名农工,在“危急关头”却能做出“大手笔”。然而他这次所谓的大手笔,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当下,在一些日益繁华、拥挤的城市里,因交通堵塞、出行不畅,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了电动车出门办事。然而,违章行驶、乱停乱放,却成为了部分车主的安全隐患。 当下,无论各级领导,还是干部群众,要么是为“访惠聚”活动和长治久安工作忙得连轴转,要么是走村入户、访贫问苦,致力于平安和谐阿克苏建设。但在现实生活的个别角落,却出现了一些与目前大潮流、大趋势背道而驰的事情。近期,在新疆阿克苏市某小区,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 十年前,患有轻度精神病的男子小郭(化名)伙同他人抢劫,在取保候审时逃跑,十年后,公安机关将再次将小郭抓获,哈密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 王女士和张先生9年前协议离婚,对孩子小宝约定由王女士抚养,但孩子年龄大了以后有了叛逆心理,作为妈妈对孩子的管教越发力不从心,于是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变更抚养关系案,满足了这位母亲的请求,依法判决11岁的小宝由其父亲抚养教育。 为更好体现法律援助的宗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进程,冀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从十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集市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河南省杞县检察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推出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机制,由案管中心负责管理律师接待工作,实现管办分离,为律师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受到了律师们的一致好评。 为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意识和行动,10 月23日上午全国优秀法官,感动新疆十大人物,新疆最美基层法官马合沙提·扎依甫赴巴里坤县黄土厂开发区,为牧区群众作了一次生动而又深刻的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 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民族特点,结合当地农村纠纷当事人之间往往相互熟识,很多都是亲戚关系,提出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时引入“亲友邻”调解模式,即邀请双方当事人共同的亲人、共同的朋友或共同的邻居参与到调解中来,发挥他们与双方当事人都熟悉的作用,缓和当事人情绪,提高调解的效果和效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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