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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法官从细微之处着手做当事人的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当庭一次性拿到赔偿款550000元。 近日,在哈密石油基地一歌厅内,梁某称钱包丢失,怀疑与是陈某所为,要强行对陈某搜身,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梁某及其朋友在与陈某撕扯过程中,梁某将陈某推倒在地,致其轻伤,后梁某犯故意伤害罪(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赔偿陈某的各项经济损失45899.14元。 为深入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结合“信访法治建设年”和地区“法治宣传月”活动要求,5月23日,根据新疆哈密地区信访局的安排,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在时代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四被告连带清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47483.05元。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成功调和了一起离婚案件,拯救了当事人的婚姻,受到了当事人的衷心感谢。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艾某因索债不成而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陕西籍的张某,明知刘某实施贩卖毒品犯罪,还帮助刘某代购的毒品为20克,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哈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德州市武城县甲马营司法所、老城司法所两所联合创建品牌调解室。 从2005年8月起,原告李某第一次来到哈密市法院立案,要求俞某返回自己的房屋,到2015年5月11日,原告李某拿到39万元补偿款,这十年间历经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环节,李某为自己轻信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十年的时间和精力,低于市场价的补偿款。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政府增加土地承包费而承包人方某某相应提高转包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石某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方某某增加的转包费6千余元,从而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土地的稳定和农村的和谐。 因丈夫麦某整天上网打游戏,也不外出工作,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致使家庭生活陷入贫困。2010年5月初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阿某与被告麦某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阿某抚养,被告麦某每月支付孩子200元抚养费。后因孩子上学花费增加,阿某希望麦某能够给孩子每月增加200元的抚养费,遭到麦某拒绝,阿某逐将麦某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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