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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案件频频发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川省绵阳市涪城杨家司法所在镇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化解农民工讨薪纠纷,做好维稳工作。 2014年3月14日,新疆哈密市法院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医院院长、潞新集团卫生处处长王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利用职务之便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所收赃款62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葛明玉(女,65岁)是陵县一退休工人。20年前与陵县一中学教师张宝林登记结婚,当时二人均离异,张宝林与前妻育有一子——张书彬,时年16岁。婚后第二年又生育一子——张书涛。葛明玉把张书彬视同己出,尽到了一个做母亲抚养教育责任。2004年8月张宝林与葛明玉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原告张某某诉称,2013年2月24日下午,被告徐某某驾驶小轿车在新疆岳普湖县阳光小区门前路段倒车时,将在小区门前路边步行的8旬老人撞伤,造成原告右侧大脑镰旁硬膜下血肿、左侧3、4、5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右下颌部撕裂伤、右肩部软组织损失等。为治疗上述伤情,原告花费医疗费等4万9千余元。 今年2月,山东省德州市宁津镇某村村民王某的父亲老王因债务缠身而对清偿失去信心走了绝路。当王某母子还沉浸在悲痛中时,老王生前白纸黑字留下的一笔笔债务又该如何偿还?由此引发了债权人李某等人天天去王某家要债,发生了一系列纠纷。 2012年4月26日,上诉人李某与被上诉人何某签订《免烧砖厂销售合同》,由何某为李某提供免烧空心砖,同年6月2日,经双方结算,李某欠何某砖款35982.5元,李某向何某出具了欠款结算票据。之后,李某未付款,何某向法院起诉后,原审法院判决李某支付砖款35982.5元。 近日,新疆哈密中院立案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7年的撤销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日,由四川省屏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某强奸(中止)一案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已依法作出判决。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小伙张某刚刚结婚一个多月,发现妻子王某经常偷偷吃一种叫“氯氮平”的药物,一查吓一跳,原来妻子吃的是治疗精神病的药。经询问,王某承认与张某结婚前曾因失恋患上精神病。于是向王某提出离婚,但王某坚决不肯离婚。张某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找到律师进行咨询。 近年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对妇女儿童权益“全面保护、尊重保护、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积极为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保驾护航。 一男子讨薪未果,故意将两把沙子投入雇主货车机油口,致使车辆发动机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5935元。近日,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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